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组织经区民政局批准,现依法注销。从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 人 |
1 |
宝鸡市陈仓区残疾人圆梦艺术团 |
516103043295343073 |
赵惠根 |
2 |
陈仓区残疾人协会 |
516103046611922496 |
付怀玉 |
3 |
宝鸡市陈仓区小百灵艺术学校 |
52610304748604410P |
隆忠德 |
4 |
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庵里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 |
51610304085957265E |
王林军 |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