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陈仓区上下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定位,凝心聚力谋发展,精准发力破难题,持续加力补短板,以园区提质增效、城市跨越发展、打造特色农业、旅游产业兴区为重点,全力推动富强美丽新城区建设加力提速,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1.38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0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13.46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51.88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6:59.3:27.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659元,折合4845美元(汇率为1美元兑6.5342元人民币)。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6.3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比重为60.82%。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45.64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农业总产值21.05亿元,畜牧业总产值21.06亿元,林业总产值1.57亿元,渔业总产值0.36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2.41万吨,下降1.1%,其中夏粮产量12.47万吨,下降1.2%,秋粮产量9.94万吨,下降1.1%;蔬菜全年产量20.03万吨,增长1.6%;水果产量11.78万吨,下降3.4%;肉产量5.37万吨,下降0.2%;蛋产量2.27万吨,增长0.4%;奶产量5.43万吨,下降4.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8.58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92亿元,同比增长2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25.19亿元,同比增长73.6%。其中:国有企业产值13.2亿元,增长4.9%;集体企业产值0.35亿元,下降35.1%;股份制企业产值309.96亿元,增长78.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0.22亿元,增长9%;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产值1.47亿元,下降4.7%。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完成总产值85.45亿元,同比增长5%;重工业完成总产值239.74亿元,增长1.27倍。按控股情况分:国有控股企业完成68.17亿元,增长36.2%;非公有工业完成256.44亿元,增长87%。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4.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区21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全年签订建筑合同额50.03亿元,增长28.1%;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竣工产值28.32亿元,增长23.8%;房屋施工面积273.62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38.64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9.31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跨区项目投资)392.02亿元,增长21.1%。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民间投资214.86亿元,增长24.8%。
固定资产投资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45.04亿元,增长40.5%;第二产业投资123.92亿元,增长16.1%;第三产业投资223.06亿元,增长20.6%。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8亿元,同比下降3.4%。商品房施工面积51.82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7.77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6.04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万平方米,增长21.5%。
五、贸易和旅游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03亿元,同比增长13.5%。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划分,城镇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2亿元,增长13.9%,乡村实现零售额10.61亿元,增长11.1%;按消费形态分,餐饮业零售额8.26亿元,增长8.7%,商品零售额62.77亿元,增长14.1%。
2017年末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3.99亿元,增长19.5%。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5584万元,比上年下降38.2%。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539.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7.89亿元。现有旅游自然景区5个,其中,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
六、交通和邮电
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3028.39公里。其中县道241.65公里,乡道206.15公里,专用公路56.83公里,村道2553.57公里。陈仓区境内高速公路62.7公里,国道92.2公里,省道60.4公里。
全区现有客运线89条,11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通客车率100%,157个行政村(不含高新区托管四镇)通车率98%。
全年公路旅客运输量11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880万人公里;货物运输量674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74140万吨公里。
年末拥有营运载货车辆3232辆,营运客车239辆,出租车322辆;全区共有客运公司6户,出租车公司3户。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3.51亿元,增长1.7%。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49亿元,增长16.7%;通讯业务收入3.02亿元,下降0.3%。年末全区固定电话用户2.15万户,移动电话39.4万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24.4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8.16万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地方财政收入3.22亿元,同口径增长8.1%。税收收入2.69亿元,增长38.4%;非税收入0.53亿元,下降41%。
全区财政支出18.18亿元,同比下降12.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亿元,增长29.7%,教育支出5.12亿元,下降9.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2亿元,下降6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7亿元,增长38.6%。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13.93亿元,同比增加17.86亿元,增长9.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73.53亿元,增长10.2%。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2.92亿元,同比增加9.65亿元,增长11.6%,其中,住户贷款37.22亿元,增长16.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55.7亿元,增长8.7%。
八、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区共有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5所,招生3142人,在校学生8316人;普通高中4所,招生2455人,在校学生7556人;普通初中20所,招生3613人,在校学生11312人;普通小学52所,招生3857人,在校学生20255人;幼儿园59所,入园幼儿5026人,在园幼儿11475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43人,在校学生123人;全区共有教职工5302人,其中专任教师4310人。
全年组织争取省、市科技项目8项,争取财政资金112万元。专利申请397件(发明111件,实用新型227件,外观设计11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26亿元。年内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试点区,荣获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1所。申报推荐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众创空间1个,年内申报2017年度宝鸡市科学技术奖4项,申报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培育库企业9户,申报民营科技企业5户,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年审3户。陈仓区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被省工信厅授予“陕西省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称号,成立宝鸡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园科技创新服务中心1个,建立众创空间1个,创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专业文艺团体1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区级文化馆1个,农村镇街综合文化站14个,电视台1座。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14个、区级5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22人。全区共有各类文物保护点451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66处。全区馆藏文物13324件(组)。全年组织城乡周末广场文化活动35场,“虢镇城区月月有秦腔”演出12场,镇、街公益性送戏下乡演出170场,周周有电影放映52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放映3984场,为贫困户免费安装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8291套。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353所,其中:区级公立医院3所,区级公共卫生机构3所,区级计生服务单位2所,中心、镇卫生院2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村卫生室244所,驻区企业职工医院5所,企事业单位卫生所、门诊部、个体诊所69所,民营医院1所。全区共开放床位2365张。全区共有卫生人员3057人,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43人,比上年增长2.05%。执业(助理)医师796人,比上年增长2.7%;注册护士863人,比上年增长4.34%。2017年全区总诊疗量为198.53万人次,出院7.81万人次。
2017年,争取省发改委公共体育普及项目资金300万元,省体育局渭河全民健身长廊项目资金450万元,在渭河北岸滩区规划的城市运动休闲区建设标准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40余处;实施50万元镇级农民健身工程一处,村级农民健身工程40个村,安装各类健身器材450余件,价值170余万元;开放学校等各类公共体育场所20所。
在市十一届运动会上,实现团体总分和名次均获第二名历史最好成绩,射箭、皮划艇、赛艇、举重、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首次实现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先后举办或承办全国射击锦标赛、全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全市青少年足球篮球联赛,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篮球、足球联赛等赛事,连续七年举办“周末篮球联赛”等精品体育赛事,一大批精品体育赛事办赛机制进一步巩固,办赛水平进一步提高。
周末篮球联赛、新科机械杯乒乓球团体公开赛、信合杯羽毛球团体公开赛等一批品牌群众体育赛事办赛社会效益不断增大,年均举办群众体育赛事20余场次。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受省政府表彰一次;体育彩票销售突破2050万元大关,较往年同期增长4.5%,在全市同类县区实现唯一正增长。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总户数16.58万户,户籍总人口60.48万人。年末常住总人口60.5万人,城镇化率47.54%(按城镇人口占比计算)。全年出生人口4549人,出生率10.24‰;死亡人口2151人,死亡率4.84‰;人口自然增长率5.4‰;出生人口性别比10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12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1%以内。完成创业就业培训3800人,发放创业扶持贷款8856万元。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95元,比上年增长8.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71元,比上年增加2566元,增长8.3%。城镇居民人均生产消费支出23601元,增长8.1%。城镇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7元,比上年增加919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生产消费支出9640元,增长8.5%。农村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2平方米。
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1:1,较上年缩小0.01。
全年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28.5万张。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0.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793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720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091人,城镇居民和少儿医疗保险参保36080人,工伤保险参保38997人,失业保险参保13322人。全区新农合参合居民502502人,平均参合率98.6%。新农合住院补助103102人,补助金额29738万元。
全区年末敬老院2个,床位数490张,入住256人。救助站1个,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8人次,发放救助金10.2万元;救助孤儿45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监护人劳务补贴55.33万元。办理婚姻登记4175对,离婚961对。全区社区指导服务中心1个,城市社区服务站15个,登记管理社团组织97个,民办非企业组织45个。
全区城市低保户891户1538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城市低保金1973.38万元;农村低保户3203户8517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金3961.74万元;农村五保户746户814人得到政府救济,全年拨付五保供养金522.2万元,其中集中供养240户244人;实施临时救助1327人,救助金额450.57万元;全面落实老龄工作政策,共发放老龄补贴30790人2278.18万元;积极落实优抚政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640.32万元。
全年实现18个贫困村摘帽退出,1756户6887人摆脱贫困。脱贫工程实施到村产业项目50个,覆盖贫困户11478户。实施贫困户扶贫移民易地搬迁265户1261人。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建成区面积14.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20287人,城区道路长度62.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7.88平方米,路灯3699盏;城区供热管网11.2公里,供热面积263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用气总户数5.41万户,燃气普及率95.5%;城区供水管网总长度48.6公里;建成区绿地率3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6平方米。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195天,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53.4%。PM10浓度均值116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76微克/立方米。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2.5%、2.5%、3.7%,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94%,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8%。
全年平均气温14.4℃,较常年偏高1.3℃。年极端最低气温-6.7℃,年极端最高气温41.5℃。全年总降水量728.6mm,总日照时数为2169小时。
全年用水量10273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量2147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843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5729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271万立方米,生态用水量283万立方米。
2017年全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126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67公顷,封山育林800公顷。森林抚育面积达到1600公顷。林业生产总产值达到11.2亿元,森林公园接待游客650万人次,森林旅游综合收入1.3亿元,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日趋完善。全区干杂果经济林生产产值达到8.5亿元。绿色陈仓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苗木花卉产业异军突起,长足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得到实质性进展,生态脱贫成果丰硕。
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6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12万亩。
全年全区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2起,死亡6人,受伤24人。其中:全年未发生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3人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释:
1、本资料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增加值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3、此公报数据若与上年公报数据有不衔接之处,系按2016年统计年报最终核准数据调整。
4、本公报交通、财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城区建设、气象、安全生产等数据不包括高新区托管4镇,新农合及其余数据为18个镇、街。
数据来源:
本公报外贸数据来自区商务局;交通数据来自区交通运输局;邮电数据来自区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陈仓支行;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区教体局;科技数据来自区工信局;文化、旅游、文物数据来自区文化广电局;卫生、人口自增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新农合数据来自区卫计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陈仓公安分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区人社局;两项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陈仓调查队;社会服务、低保和五保供养数据来自区民政局;扶贫数据来自区扶贫办;城区建设数据来自区住建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陈仓环保分局;气象数据来自区气象局;用水量数据来自区水利局;林业、森林旅游等数据来自区林业局;耕地保有量数据来自陈仓区国土资源分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