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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9 17:53:46 来源: 财政局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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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力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区财政局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一、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区财政局于2017年底,举办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培训,培训主题聚焦在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上,要求各单位在把握政策方向,不断加强对整个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体系的学习,深入理解、全面掌握各项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凡事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细化招标过程监督

为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细化招标过程的监督。区财政局要求,招标现场必须全程录像,项目结束保留录像资料备案;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报送财政局;发布信息时,需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项目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将整理好的资料汇编成册,送采购人、财政局、代理机构保管。

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及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布内容,细化发布标准,如公开招标公告要求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等,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均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两个法定网上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法律效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效率性。

四、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区财政局转发了宝鸡市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并就我区的具体情况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如政府采购实施备案制;公务印刷,车辆维修等定点单位由采购中心招标确定;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空调的采购我区实行零备案实施批量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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