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
二、项目编号:GX-2018-07-005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坪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尹宝利 0917-39820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联系方式:田 坤 0917—3606086
五、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新建集中光伏电站2座。
标段 |
建设规模 |
投资计划(万元) |
工程所在村 |
三标段 |
新建117.88千瓦光伏电站一座 |
100.20 |
大坪村 |
新建65.88千瓦光伏电站一座 |
56.00 |
石鱼沟村 |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项目预算:约156.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07月25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3、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第六项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8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户 名: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账 号:270 301 040 120 100 011 0863
开户行: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路支行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