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宝鸡市陈仓区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办公室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宝鸡市陈仓区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区三届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宝鸡市陈仓区加快追赶超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我区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承上启下,精准科学。全面承接省市点评指标,重点对接建设富强美丽新城区主要目标任务。
2.问题导向,点透评深。着眼补短板、强优势,找准问题,分清责任,直击要害。
3.督查跟进,推动落实。坚持定期督查、跟踪督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
4.奖惩结合,问责问效。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鼓励创新担当,惩戒慵懒散拖,形成鲜明导向。
二、对象和内容
考核点评对象:各镇街,承担省、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
考核点评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党建助推、各方面评价三大块,按百分制考核(具体点评考核指标详见附件)。省市点评情况按照百分外实行加减分。
三、方式方法
在市上点评会后一周之内,召开全区点评大会。点评会由区委副书记讲话,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主持并点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进展情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点评党建助推及各方面评价情况。点评突出问题导向,点到具体单位、具体指标、甚至具体人员。
四、责任分工
1.季度考核点评工作由区委办总协调,区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点评办)具体组织实施。
2.点评会议领导讲话材料,由区点评办起草,区委办公室审定。每季度次月20号前,各责任部门向区点评办提供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区级部门(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材料(数据要准确,突出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区点评办结合日常检查考核、省市点评问题,听取区级分管领导意见,形成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区级部门(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点评材料,送区政府办公室审定。各方面评价由区点评办、区统计局二、三、四季度首月上旬组织实施,书面点评通报由区考核办起草。采用区级领导评价、镇街部门互评及30名“两代表一委员”评价的方式进行,并按照4:3:3的比例百分制计分,同时,按照省市点评情况对指标责任单位进行百分外相应加减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收集及点评材料起草,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3.每季度最后一月,由区委督查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考核办及有关责任部门参与,围绕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第一季度为全面督查,第二、三季度为重点督查或专项督查),按问题导向形成督查报告,送区点评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1、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及时发现追赶超越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干部,对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不在状态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严重滞后或整改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街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约谈。
2.对季度考核点评结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外加分,总分值15分,(1、2、3季度各5分);全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季度考核结果排名前后三位的指标责任单位,分别加减0.3分、0.2分、0.1分。对市上季度点评中指标得分居全市前后三位的,对区级责任部门(不含数据统计部门)分别加减0.5分、0.3分、0.2分。对区级季度考核点评结果,按照结果排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外加减分,前后三位分别加减1分、0.8分、0.5分。
3.对区上点评连续两次居末位的镇街,市上点评指标得分连续三次居后两位的区级责任部门,不能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4.将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市对区考核结果的,年终考核予以降等。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加快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区文广局、区扶贫办、区统计局、区教体局、区招商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检查考核,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点评办、区环保分局、区信访局、区安监局、区扶贫办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三项机制实施情况)、维稳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工作成效、生态环保工作成效、信访工作成效、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协调联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考核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督查室主任,区考核办副主任,区发改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建立协调联络小组会议、办公室例会、定期督查、约谈问责等制度,确保季度考核点评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要加强对追赶超越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力争先的舆论氛围。
附件:1.镇街季度考核点评指标
2.部门季度考核点评指标
附件1
镇街季度考核点评指标
类别 |
考核指标 |
责任部门 |
经济社会发展 (75分) |
重点项目建设(10分) |
区发改局 |
固定资产投资(10分) |
招商引资(15分) |
区招商局 |
工业经济增长(5分) |
区工信局 |
社会稳定(5分) |
区委政法委 |
环境保护(10分) |
区环保分局 |
脱贫攻坚(10分) |
区扶贫办 |
安全生产(5分) |
区安监局 |
特色亮点工作(5分) |
区点评办 及相关部门 |
党建助推 (15分) |
党风廉政建设改为(7分) |
区纪委 |
基层党组织建设(6分) |
区委组织部 |
三项机制实施情况(2分) |
各方面评价 (10分) |
区级领导评价(5分) |
区点评办 |
镇街部门互评(3分) |
两代表一委员评价(2分) |
省市点评情况 (加减分) |
省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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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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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部门季度考核点评指标
类别 |
考核指标 |
责任部门 |
重点目标任务 (75分) |
重点项目建设(10分) |
区发改局 |
固定资产投资(10分) |
争取中省资金(10分) |
区财政局 |
招商引资(15分) |
区招商局 |
全省城区考核指标(5分) |
区统计局 |
市考目标任务(5分) |
区考核办 |
信访维稳(5分) |
区委政法委 区信访局 |
脱贫攻坚(5分) |
区扶贫办 |
安全生产(5分) |
区安监局 |
特色亮点或创先争优(5分) |
区点评办 及相关部门 |
党建助推 (15分) |
党风廉政建设(7分) |
区纪委 |
基层党组织建设(6分) |
区委组织部 |
三项机制实施情况(2分) |
各方面评价 (10分) |
区级领导评价(5分) |
区点评办 |
镇街部门互评(3分) |
两代表一委员评价(2分) |
省市点评情况 (加减分) |
省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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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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