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 13 日
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宝鸡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宝鸡市陈仓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直属机构,驻区有关单位的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区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建设情况,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召开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等情况。
第六条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及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报备及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情况。
第七条 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情况。
第八条 应急值守工作。包括值班室软硬件设施建设、值班人员配备、值班工作制度规范、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等情况。
第九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包括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落实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和领导批示等情况。
第十条 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包括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及善后处理,以及来区接访劝返工作等情况。
第十一条 科普宣教工作。包括应急知识的宣传、应急技能的培训、群众应急常识知晓率,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等情况。
第十二条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落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采取自我测评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第十五条 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每年年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进行考核,并结合工作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对照考核标准综合评分,确定应急管理先进镇街。
第十六条 区级部门及驻区单位每年年终根据工作实绩主动申报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和实地考核打分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 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或某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视情予以加分。
第十八条 凡应急管理工作被通报批评的,或因迟报、漏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引发严重后果,或发生重大责任突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不得参加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镇街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区级部门(驻区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镇街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单位: 总分:
序号 |
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一 |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0分) |
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
3 |
未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扣3分;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扣1-3分。 |
|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
2 |
未成立应急办扣2分;应急办负责人不到位扣1分,无专职人员扣1分。 |
|
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
3 |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扣2分,职责不明确扣1分。 |
|
应急管理专题会议 |
2 |
未召开应急管理专题会议或工作会议扣2分。 |
|
二 |
应急预案(12分) |
总体应急预案 |
1 |
未制定总体应急预案扣1分。 |
|
专项应急预案 |
3 |
无专项预案扣3分;专项预案数量不足扣1分,质量不高扣1分,修订不及时扣1分。 |
|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 |
1 |
未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扣1分。 |
|
镇街应急预案 |
3 |
镇街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预案质量不高扣1-2分,未归档报备扣1分。 |
|
应急预案管理 |
2 |
未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扣1分;应急预案管理不规范扣1分。 |
|
应急演练和培训 |
2 |
未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扣2分。 |
|
三 |
应急保障(12分) |
应急救援队伍 |
4 |
应急救援大队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到位扣1-3分;年度未开展培训扣1分,未开展救援演练扣1分。 |
|
应急专家队伍 |
1 |
未建立应急管理相关专家库扣1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扣0.5分。 |
|
应急物资储备 |
4 |
未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扣4分;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扣2分;应急物资管理不善扣1分,没有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扣1分。 |
|
应急平台 |
2 |
未开展应急平台建设扣2分;应急平台应用不规范扣1分。 |
|
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避险设施 |
1 |
未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扣1分;应急避险设施不到位扣0.5分。 |
|
四 |
应急值守 (13分) |
值班室建设 |
3 |
值班设施不完善扣1分;值班室管理不规范扣1分,值班记录不规范扣1分。 |
|
24小时值班 |
10 |
未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扣8分;带班领导不在位1次扣1分,值班人员脱岗1次扣2分,发现无关人员替班1次扣1分,未按时报送值班安排1次扣0.5分,单位领导应急电话未使用扣2分。 |
|
序号 |
项目 |
子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五 |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13分) |
信息报告制度 |
2 |
未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扣2分;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 |
|
信息报告 |
8 |
突发事件信息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瞒报一次扣3分。 |
|
落实领导批示和有关要求 |
3 |
领导批示未按期落实扣2分;核实反馈信息不及时扣1分。 |
|
六 |
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20分) |
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 |
4 |
未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扣1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扣2分;风险隐患防范治理措施不到位扣1分。 |
|
监测预警 |
2 |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到位扣1分;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扣1分。 |
|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
10 |
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上访处置响应缓慢、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况1次扣1-5分,到达现场后不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1次扣0.5分。 |
|
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 |
2 |
未建立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机制扣1分;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扣2分。 |
|
善后处理 |
2 |
善后处理不到位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 |
|
七 |
科普宣教(10分) |
应急管理培训 |
3 |
未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扣2分;未按要求参加区上应急培训的1人次扣1分。 |
|
应急知识宣教 |
4 |
未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宣教活动扣3分;未按要求配合区上有关应急宣教活动的1次扣1分。 |
|
工作信息报送交流 |
3 |
未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扣3分,报送工作信息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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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基层应急管理(10分) |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
7 |
镇街应急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的扣2分;未建立基层信息报告制度扣1分;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扣1分;基层应急队伍不健全扣1分;未开展基层应急宣教扣1分;应急物资配备管理不到位扣1分。 |
|
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
3 |
未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扣3分;创建活动不扎实扣1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管理不到位扣1分。 |
|
考核单位: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