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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宝鸡市沃尔沃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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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ZFB/2018-0703-002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 发布日期: 2018-07-03 15:33: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市沃尔沃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3日至 2018年7月9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保分局开发股

邮 编:72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宝鸡市沃尔沃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东南

宝鸡宝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占地15200m2,总建筑面积约5338.2m2,其中新车展示区1000 m2、维修保养车间1524.6 m2、办公接待及客户休息室用房2813.6m2。年销售汽车200辆、维修汽车240辆、保养汽车180辆。

大气污染物包括粉尘、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油烟,粉尘通过屋顶机械换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对周围环境响较小,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通过风机风量3000m3/h,漆雾吸收塔漆雾去除率80%,UV光氧设备,VOCs去除率90%,排气筒高度15m的烟筒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表1标准(表面涂装),油烟通过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高出屋顶1m排气筒派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水污染物主要包括喷漆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喷漆废水采用高效溶气气浮设备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油水分离器(1m3/d)+沉淀池(1m3/d)处理,在经过一体化洗车水循环净化机(1m3/d ,80%回用水)处理后排入化粪池(5m3/d)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 中间接排放表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单位排水量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4限值要求,生活污水进入陈仓区会展中心污水管网,进入陈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 224-2011)二级标准;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旧零部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零部件废钢边角料由供应商回收再生产使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润滑油厂区暂存后,按危险废物处置规定及时送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措施减小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别标准。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