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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宝鸡威凯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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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ZFB/2018-0711-00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07-11 16:04:3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威凯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1日至 2018年7月17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保分局开发股

邮 编:72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一汽大众4S店建设项目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物流园区

宝鸡威凯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5940m2,总建筑面积3240m2,主要建筑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包括展厅及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设施, 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年汽车整车销售1500余辆,年维修车辆1000余辆,月洗车150辆。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表面涂装”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维修车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陈仓区污水处理厂,维修车间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处理后排入陈仓区污水处理厂,符合《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DB61/224-2011)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机修固废、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修固废分类暂存定期外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设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值。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