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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陕西宝德利聚苯板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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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ZFB/2018-0723-00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8-07-23 16:36:4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德利聚苯板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至 2018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保分局开发股

邮 编:72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陕西宝德利聚苯板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宝鸡市陈仓区千渭李家崖双欧工业园

陕西宝德利聚苯板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适应性改造租赁的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及场地,新建新型聚苯板装饰材料生产线一条。本项目租赁陕西秦川格阑德机床有限公司厂房一间2500m2、办公楼一栋300m2、仓库两间200m2,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6000m2,项目新购置安装全自动成型机、全自动发泡机、全自动切割机、空压机、环保设施以及相关辅助设施,新建2吨燃气锅炉一座。建成后形成日产500m3聚苯板新型装饰材料的生产规模。

大气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烟尘、SO2、NOx,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1061-2017)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要求,烟尘、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要求以及《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要求;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依托西秦川格阑德机床有限公司原有项目所设排水系统(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陈仓区污水处理厂),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符合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挤塑板生产厂家,用作挤塑板生产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噪声通过加减震垫、车间门窗加隔声材料、绿化降噪等措施降噪,满足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