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西宝高速北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西宝高速南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西宝高速 LNG 加气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7日至 2018年8月2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保分局开发股
邮 编:72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宝高速北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
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连霍高速西宝段北侧(K301.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 |
根据备案文件,本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本项目在原址进行改扩建,将原有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场地重新进行平整,罩棚、站房、辅房以及加油机等重新建设,占地面积为 8497.65m2,总建筑面积为 1513.18m2。 |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餐厨油烟废气、SO2、烟尘、NO2、CO,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的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餐厨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SO2 、烟尘、NO2、CO通过2.2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水污染物包括餐饮废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油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废油脂、油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解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和 4 类标准。 |
2 |
西宝高速南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
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连霍高速西宝段南侧(K301.5 处)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 |
根据备案文件,本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本项目在原址进行改扩建,将原有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场地重新进行平整,罩棚、站房以及加油机等重新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81.14m2。 |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餐厨油烟废气、SO2 、烟尘、NO2、CO,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的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餐厨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SO2 、烟尘、NO2、CO通过2.2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水污染物包括餐饮废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油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废油脂、油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解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和 4 类标准。 |
3 |
西宝高速 LNG 加气对站项目 |
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连霍高速西宝段(K301.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宝鸡石油分公司 |
本项目为加气站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60m 3 LNG 低温储罐、站房、泵橇、加气机及相关配套设备。拟投资 3000万元,在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连霍高速西宝段建设 LNG 加气对站项目,建设规模为南北加气站均为 20000Nm3/d。 |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餐厨油烟废气、SO2 、烟尘、NO2、CO,非甲烷总烃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 准 》(GB20952-2007)的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餐厨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机,SO2 、烟尘、NO2、CO通过2.2m 高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水污染物包括餐饮废水、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废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解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和 4 类标准。 |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