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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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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AJJ/2018-0712-003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8-07-12 10:34:5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办发(2018)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区正值酷热高温,短时间强暴雨、强风力等恶劣天气亦会增多。夏季又正值施工高峰,高温、汛期、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为了落实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进入汛期后,高温、强降水等异常天气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严防因高温、疲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防范汛期和高温等自然灾害易引发各类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统筹协调,抓好部署落实,尤其是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全面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汛期、高温季节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夏季、汛期气候特点,提前部署,落实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应对措施。

(一)针对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雨季和汛期安全巡查,做好水库、大坝、隧道、河道内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矿山、停止开采的矿山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监督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二)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设施的检查,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违章行为。要切实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完善涉及施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重物吊装、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各项特种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对员工遵守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严格考核。

(三)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极易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特点,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特别是建筑施工等事故高发单位,要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开展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严禁电工无证上岗,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针对夏季职业性中暑和中毒多发,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高温情况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尤其是对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员工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督促指导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企业对广大职工进行防毒知识教育,加强对现场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尤其在从事清污(淤)、窨井疏通、管道维修、地下施工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测,并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具,对作业场所采取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范窒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五)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和监控力度,加强对客运、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行为,防范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和巡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的日常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放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高处作业等重点内容和环节的监控,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严防雷击、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八)城市燃气方面,要加强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协同配合,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

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遇有高温、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立即通知各单位落实停产、撤人、撤设备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大风、暴雨天气,凡受洪水、泥石流等威胁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停产撤人的规定,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要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备勤,充实救援力量,配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质,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确保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

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