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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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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ZFB/2018-0509-001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发布日期: 2018-05-09 09:52:5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序号 部门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备注
1 区教体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 缴入区级国库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陕价行发[2013]51号  
2 区教体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初中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缴入区级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0]44号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3 区教体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电大学费 缴入区级国库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陕教资[2006]53号,陕价服发[2015]32号  
4 区教体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区级国库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06]121号  
5 区教体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区级国库 财综[2004]4号 ,教财[2003]4号 ,教财[1996]101号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费调发[2002]70号  
6 区民政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殡葬收费 缴入区级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  ,陕价行发[2011]154号  
7 区人社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 缴入区级国库 陕价费调发[2001]67号,  陕价行函[2006]230号  
8 区司法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区级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计价费[1998]814号 ,计价费[1997]285号 ,陕价行发[2013]94号  
9 区住建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区级国库 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  
10 区住建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区级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价费调发[2004]19号  
11 区住建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绿化补偿费 缴入区级国库 省政府(1995)第17号令  
12 区住建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区级国库 计价格〔2002〕872号  
13 区住建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 缴入区级国库 陕财办综〔2004〕66号  
14 区交通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路损失、占用赔偿费 缴入区级国库 陕价经发[2009]30号,陕价服发[2012]51号  
15 区水利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区级国库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陕财办综[2015]38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16 区水利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区级国库 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17 区卫计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抚养费 缴入区级国库 国务院令第357号,财规[2000]29号,省政府令第98号  
18 区卫计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区级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19 区法院 行政事业性收费 诉讼费 缴入区级国库 国务院令481号  ,财行[2003]275号  
20 区财政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票据工本费 缴入区级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陕价行函[2014]228号,财预[2002]584号  
21 区财政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 缴入区级国库 陕财办综[2012]20号,陕价行函[2014]190号  
22 区住建局 政府性基金 城镇污水处理费 缴入区级国库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陕财办综[2015]46号,陕财办综[2015]104号,陕财办综[2015]157号  
23 区住建局 政府性基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  
24 区林业局 专项收入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  
25 地税局 专项收入 教育费附加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  
26 地税局 专项收入 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  
27 地税局 专项收入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宝市财办综(2015)18号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  
28 地税局 专项收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