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教育改变贫困命运的重要保障。
陕西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于2007年在我省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迄今11年,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83亿元,支持贫困学生135万人次。贷款支持人数及发放金额在全国名列前茅,受助贫困学生遍布全省11个地市,覆盖率达到100%,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贫困学子顺利迈入大学校园,积极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的深度和广度,2018年的预申请范围从高中扩大到了中职,争取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全覆盖,将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预申请范围。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进行预申请。
今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符合条件的陈仓区(不包含高新四镇)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均可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学生需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申请,本专科生、预科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由财政承担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约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申请条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残疾人家庭子女或学生本人残疾。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及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9)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学生。
②学生父母双方无专业技能、依靠务农和外出务工收入供养2名在校大学生或供养老人及有智障、残疾的伯父母、叔父母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③学生父母或本人一方患有慢性疾病(类风湿病、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2018年起,预申请范围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到高中或者中职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中或中职将会在高三学年统一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二)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办理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请您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带相关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小贴士
(一)如何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或者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1.访问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会稍有区别)。
2.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二)如何导出《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对于近一年内登录不超过两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三)密码找回小技巧
有3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密码请牢记,分别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宝支付密码。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分别使用不同的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1.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二: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2.忘记支付宝密码怎么办?
如果没有修改过支付宝登录密码,在两个位置可以找到初始密码,一个位置是打印好的《受理证明》的下方;另一个位置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我的首页”上。如果使用初始密码登录支付宝不成功,说明修改过初始密码,可以使用支付宝提供的“安全保护问题”、“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等方式尝试找回密码。如果支付宝网站上提供的几种找回方式都无效,请同学们联系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线客服进行密码重置(此种方式不能实时重置,需要学生上传证件审核后重置)。
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政策介绍
(一)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8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
时间 |
还本付息日 |
应还本金和利息 |
在校期间 |
--------- |
无需承担本金和利息 |
毕业当年2022年 |
12月20日 |
承担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共111天,只需偿还利息 |
2023年 |
12月20日 |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只需偿还利息 |
2024年 |
12月20日 |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只需偿还利息 |
2025至2034年 |
每年的12月20日 |
承担一年的利息+一年的本金 |
2035年 |
9月20日 |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9月20日的利息+剩余的本金 |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 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3. 如何免费查询信用报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方式二: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二、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
1.查询: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还款: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1至9月及12月:每月10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2)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逾期还款
1.逾期贷款可于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进行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小贴士
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8月15日前,到区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果您在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或拨打省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