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陈仓区《关于申报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1日
监督电话:6231312
附:《关于申报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
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代)
2018年1月15日
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做好产业发展脱贫工作,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宝陈脱贫办发[2017]145号)精神,现就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实行镇街申请,区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审核上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审查备案的办法确定。
二、申报依据
1、区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陈政发[2015]25号)。
2、区脱贫办《关于印发全区脱贫攻坚十三个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宝陈脱贫组发[2016]4号)。
3、区脱贫办《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政策实施细则》(宝陈脱贫组发[2017]29号)。
4、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市级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宝陈发[2017]26号)
5、区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金收益扶贫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陈财农字[2017]105号)。
6、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宝陈脱贫办[2017]145号)
7、各镇街编制的产业脱贫实施方案。
8、国家和市级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系统信息。
三、项目申报类别
产业扶贫项目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实施。本次申报的产业扶贫项目主要包括:2018年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农村改革扶贫项目、休闲农业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电商扶贫项目、贫困户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和产业路建设项目共7个项目。
同时,各镇街要提早谋划,结合辖区产业扶贫规划,上报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申报书和2019年-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计划表。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
1、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是指直接扶持贫困户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提高收入水平的项目。
2、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的扶持对象是指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脱贫户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3、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它增收产业所需的设施、购买种苗、种畜等费用的补助。
4、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的补助标准为:发展传统种养业、现代设施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0元。其中:2018年贫困户新发展产业的生产性补助合并计入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具体标准为:
①贫困户发展果业:对贫困户新建苹果园,按每亩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贫困户新建猕猴桃、鲜杂果园,按照每亩补贴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从2018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亩给予1000元的化肥、农药等生产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②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对贫困户养殖肉牛、奶牛,牛犊每头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育肥牛、成龄奶牛每头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新发展奶山羊、肉羊,每只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新发展鸡20只以上,每只给予一次性补助10元;新发展中蜂养殖,每箱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新发展生猪养殖,每头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支持规模养殖场通过托管代养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按照其为贫困户托管代养的数量,享受等额补贴。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③贫困户发展蔬菜产业:对贫困户新发展食用菌每袋给予一次性补助1.5元;新发展大棚蔬菜,钢架结构(规格为高2.5米,宽6米,1亩以上且有灌溉条件),一次性补助建棚费用每亩5000元;水泥立柱竹木结构(规格为高2米,宽6米,1亩以上且有灌溉条件),一次性补助建棚费用每亩2000元。同时,从2018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每亩补助薄膜、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费用1500元。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④贫困户发展林果产业:对贫困户新建核桃园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对贫困户新建花椒园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贫困户新发展板栗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从2018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化肥、农药等生产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⑤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对贫困户新发展中药材种植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并从2018年起连续2年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有机肥等生产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⑥贫困户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对贫困户新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农村改革扶贫项目
对在耕地、林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入股分红、经营托管等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贫困户,按照耕地400元/亩、林地50元/亩给予贫困户一次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1万元。
(三)休闲农业扶贫项目
对贫困户新发展农家乐验收达标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1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光伏扶贫项目
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贫困户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可通过扶贫贴息贷款解决。支持村委会以集体资产、贫困户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建立合作社,集中建设光伏发电站发展光伏发电,使贫困户每年得到稳定收入。
(五)电商扶贫项目
引导有条件贫困村和贫困户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对贫困户发展“互联网+”电商网店,验收达标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
(六)贫困户产业巩固提升项目
对2016年、2017年依托政策扶持发展产业且生产经营正常的贫困户,继续按照生产经营规模给予扶持。
1、果业:按照苹果、猕猴桃及鲜杂果的种植规模,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亩给予1000元的化肥、农药等生产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
2、蔬菜产业:按照食用菌、大棚蔬菜种植规模,从2017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每亩补助薄膜、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费用1500元。每户补贴额不超过5000元。
3、林果产业:按照核桃、花椒、板栗的种植规模,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每亩补助化肥、农药等生产费用100元。每户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
4、中药材产业:按照中药材种植规模,从2017年起连续2年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有机肥等生产性补助。每户补贴额不超过2000元。
(七)产业路建设项目
由各镇街根据本辖区规划,围绕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需要,以砂石路要求建设产业路,组织以村委会为单位申报实施。
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以各镇街贫困人口及2018年产业脱贫计划为参考,将项目资金分配到各镇街,由镇街组织编制申报项目。具体财政专项扶贫安排见附件1。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申报依据要求。针对当地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瞄准贫困人口中适宜产业扶持的人口,以各镇街编制的产业扶贫规划为基础,合理编制申报产业扶贫项目。
2、突出重点,公示公告。产业扶贫项申报要瞄准目标,突出重点,要瞄准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核查认定的贫困村、贫困户编制申报产业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到户扶持对象必须是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内确认的贫困户。各镇街安排的产业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在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切实可行,创新模式。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自然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采用资金扶持、合作入股、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要按照《宝鸡市陈仓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金收益扶贫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选择适合贫困人口的产业扶持带动模式,充分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增收。
4、规范编制,及时报送。各镇街要在1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计划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上报区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区农业局405室,联系电话:6231312,电子邮箱:ccqcyfp@163.com)。项目申报书单个项目申报,具体申报书内容及表格参考附件3。
附件:1、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安排表;
2、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计划表;
3、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申报书提纲及附表;
宝鸡市陈仓区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代)
2018年1月9日
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安排表
序号 |
镇(街) |
总资金 (万元) |
其中:市级深度贫困村 (万元) |
备注 |
1 |
虢镇街道办事处 |
5 |
|
|
2 |
东关街道办事处 |
40 |
|
|
3 |
周原镇 |
65 |
|
|
4 |
慕仪镇 |
110 |
|
|
5 |
阳平镇 |
50 |
|
|
6 |
贾村镇 |
230 |
|
|
7 |
县功镇 |
350 |
|
|
8 |
新街镇 |
300 |
|
|
9 |
坪头镇 |
400 |
100 |
南皂村 |
10 |
赤沙镇 |
300 |
|
|
11 |
香泉镇 |
300 |
|
|
12 |
拓石镇 |
500 |
300 |
桥子坪、常家沟、望家坡 |
13 |
凤阁岭镇 |
350 |
200 |
大岭山、后排村 |
全区合计 |
3000 |
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