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60509001 | ||
信件标题 | 步行街厕所无人管 | ||
姓 名 | 丽丽 | ||
写信时间 | 2016-05-09 | ||
信件内容 | 几年了,步行街的人流量逐年增加,小摊贩越来越多,吃饭、逛街的人也越来越多,可是步行街仅有的两个厕所也都紧闭大门,很多晚上来这里消费的人们就随地大小便,弄得街道卫生很差,忘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调查,陈仓步行街公厕原由步行街物业办管理,产权也属步行街物业。2014年,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4年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办印发了《宝鸡市陈仓区2014年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宝陈政办发[2014]42号),区住建局对原属步行街物业办管理的公厕进行了升级改造。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改造后的公厕由市园林环卫局接收,在未接收前,应由原产权单位继续管理,但步行街物业办以公厕改造后用水量增加为由不予管理。 在接到区长信箱网民留言后,我们及时与自来水公司进行沟通。自来水公司承诺公厕用水与原步行街全部用水可以分离计算。原步行街公厕用水收费按商业性质收取,每立方米为5.64元,现公厕用水水费每立方米为3.25元。对于我们与自来水公司的协调结果,步行街物业办认为虽然水费下调减少了成本,但运行管理费用和维修维护成本任然比较高。我们将积极与步行街物业办协调,早日达成协议。下一步,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随着城市环卫管理体质工作的下划,这一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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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6-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