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70603001 | ||
信件标题 | 参战身份认定 | ||
姓 名 | 李建东 | ||
写信时间 | 2017-06-03 | ||
信件内容 | 参战身份认定诉求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北京军区27集团军51411部队高炮旅陕西省宝鸡市涉战人员。 1986年11月我们响应祖国的号召,应征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51411部队服役。我们部队1986年到1988年应中央军委命令赴滇轮战。 我作为作战保障人员身份至今没有被认定!异地省份(山西,河北,湖南,天津等)同样情况的战友身份早已被认定为参战人员。我们参战身份希望组织给予认定。 特此诉求 诉求人:陈仓区35名退伍老兵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参战人员身份认定方面的问题信访事项已收悉,经过调查及查阅资料,现将结果予以答复如下: 1、参战认定文件显示1987年至1988年期间, 27集团军51411部队高炮旅只有2个营参战,其余大部分部队并未前往,并且两个营的参战人员都持有参战证,档案中都有原始记载。 2、参战认定文件显示,文件中本身已包含参战保障部队,如:兰州军区工兵第14团、汽车第26团、电子对抗营、师侦察分队、野战医疗所 、机械修理所、汽车修理所等,并且以上部队同样也持有参战证,档案中有相关参战原始记载。 鉴于以上事实,无法认定您所反映35人为参战保障人员。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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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