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70726004 | ||
信件标题 | 汶川大地震九年后,六旬老人无家归! | ||
姓 名 | 马红星 | ||
写信时间 | 2017-07-26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马红星: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马勤劳,男,1958年12月生,贾村镇殿沟村八组人,单身未婚,系殿沟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常年在外务工。现租住在宝鸡市电子街民房,在龙山雅居小区建筑工地务工。 2008年其两间土坯房在地震中有所损坏,几年后坍塌,后来回家后在其弟马忠劳家暂住。房屋坍塌后村干部几次和马勤劳本人谈话,征求其建房意愿,马勤劳均表示自己年龄已大,快六十岁了,不想建房,在外打工租住。该户年满60岁后可申请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去敬老院生活。 2015年至现在,贫困户信息核对和数据核查时,镇村干部多次去马勤劳家走访,均未见其人,邻居表示很久没有见其回家,最后都是电话联系本人,不存在区镇村三级不关注和关心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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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