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70912004 | ||
信件标题 | 婚姻登记 | ||
姓 名 | 杜文辉 | ||
写信时间 | 2017-09-12 | ||
信件内容 | 我是咱们陈仓区的户口,目前在山东工作,准备十一期间回老家领结婚证,想了解一下我们那边十一期间的上班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杜文辉同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十一期间的上班时间,以及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法定假日规定,“十一”期间放假(10月1日——10月8日),在此期间,省厅关闭婚姻登记网络,不对外办公。办公电话:0917-6215662。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有派出所户口章、承办人章和签发时间,且户口本信息齐全并与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3、两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红底、近期)。 复印方法(A4纸):身份证正面和户口本首页同一张纸; 身份证背面和户口本本人页同一张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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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