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70914002 | ||
信件标题 | 军属优抚金问题 | ||
姓 名 | 李先生 | ||
写信时间 | 2017-09-14 | ||
信件内容 | 高中、大专等文凭入伍参军家属的优抚金每年分别是多少?依据那份文件?烦请回复。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依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6】19号文件和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军分区司令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民发【2016】98号文件,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2017年省市明确的标准为: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 陈仓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05元,按照省级文件计算标准,义务兵优待金本科为36000元/年,大专以下均低于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2017年优待金发放共分两个标准:本科36000元/年,大专以下(含高职、高中、初中)3110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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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