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80117002 | ||
信件标题 | 农村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 ||
姓 名 | 李永刚 | ||
写信时间 | 2018-01-17 | ||
信件内容 | 领导们好,我父母在国家开始让农民交养老保险时交了一年,后面因为家里经济收入低就没有交纳。现在收入好点想在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请问可以吗?都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开什么证明?需要村委书记的同意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父母原来缴纳过一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现在可继续缴纳保费,目前我区采取手机APP缴费和银行托收缴费两种缴纳方式,你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缴纳保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本人自愿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需要征得其他人员意见。如还有疑问可致电陈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参保股,电话0917-6217550。 宝鸡市陈仓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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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