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信件编号 | 20180701002 | ||
信件标题 | 小区增压泵坏了物业向业主征收修理费 | ||
姓 名 | 曹志珍 | ||
写信时间 | 2018-07-01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虢镇道南社区食品公司家属楼居民。我们的小区物业为前置物业,宝鸡市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今年5月份以来,小区向楼上供水的增压泵出现故障,严重噪音让小区一楼住户无法入睡。经过多次和物业沟通,物业晚上11点就关闭增压泵。可是这样影响楼上用户用水。现在物业,提出要更换或者维修增压泵,更换或者维修的费用要由业主承担。 但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就包括:(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既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共设施是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用于维修更换的,为何宝鸡市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向业主收钱。而且物业给的通告上(无法上传照片)要等业主费用收齐后才修增压泵,这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nn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食品公司家属楼自2014年元月交工至今已近5年之久,而供水系统的保修期为一年,已过保修期限。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该家属楼的增压供水系统为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应由业主共同承担。目前,欧阳物业公司已在该小区张贴了告示,告知居民共同筹措资金解决2#泵的问题,确保该家属楼用水正常。 宝鸡市陈仓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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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