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民发〔2016〕118号和宝民发〔2017〕137号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同意对姚东梅等828人进行医疗救助,现下拨9月份城乡医疗救助金共计621854.57元,其中一站式救助金562175.57元,医后救助金59679元。现申请予以公示。
附件:《陈仓区2017年9月份城乡医疗救助明细表》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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