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委托协议〉,我中心郑重声明:划款方式是按月将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借款人在我中心留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用于贷款人转存住房公积金还贷账户还款,并非转入还款账户对冲还贷。请各公积金贷款户及时还款,以免造成贷款逾期。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有关条件的通知 下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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