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宝鸡市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计分科目将变为“4+4”模式。6月8日,中共宝鸡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改革前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区别详细解读,变“七科五卷”加体育考试为“全科全考”。
本次宝鸡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变化:
一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对应科目成绩并计入录取总分。
二是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三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计分科目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四是坚持将省级示范和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计划的50%编制,定向分配到县(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则有三大变化
据了解,改革后,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则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
一是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录取遵循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考生计分科目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二是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经审查属实的,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军人、公安子女考生的加分分值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不再保留其他加分项目。
三是稳妥推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或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部分指标作为自主招生的重要依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
改革前后考试内容啥区别?
一是“全科全考”,即考试科目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而不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七科五卷”加体育考试。
二是全市统考笔试科目增加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操作考试科目增加信息技术。
三是将改革前的理化合卷考试变为“物理”和“化学”
分卷单独考试。将改革前的政史合卷考试变为“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卷单独考试,“道德与法治”为开卷笔试,而“历史”变为闭卷笔试。
四是“英语听力”分值从20分调整为30分,“物理”
满分值从70分调整为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值从60分调整为80分,“历史”满分值从40分调整为6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值从50分调整为60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实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以县为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的组织管理制度,学校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相关事实材料清单等八个方面进行记录,并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呈现,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供参考。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