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材料:
(一)名称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5、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住所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新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载明具体的通讯地址、电话和邮编)。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书》(卸任和新任法人代表均签署意见);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注册资金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五)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时盖章);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六)业务范围变更: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